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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辖内转移业务怎么办理?
发布日期:2023-10-13 10:22:30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辖内转移业务怎么办理?

答:住房公积金辖内转移业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开通网厅系统的缴存单位,可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转移业务,转出单位办理账户封存,接收单位发起转入申请,转出单位确认转出后,接收单位启封账户继续缴存。

2、由转出单位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中心网站下载)、《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转移明细表》(两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中心网站下载)、转入单位转入情况说明到省直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转移手续。


关键词:单位,转移,公积金,住房,办理
责任编辑: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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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号(裕华西路与西里街交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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