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什么规定?
发布日期:2023-12-26 11: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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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当月工资。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调入单位发放的本人当月工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于每年缴存七月份住房公积金时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关键词:缴存,工资,公积金,职工,基数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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