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程序
手机APP
微信公众号
PC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积金缴存业务
单位信息变更业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04 15:00:00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一、所需材料

1.单位名称、地址变更的

(1)《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名称变更的文件或工商部门名称变更的手续;

(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

(4)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

(1)《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公积金经办人变更的

(1)《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3)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政策规定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单位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携带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关键词:单位,变更,公积金,名称,证件
责任编辑:王佩瑜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号(裕华西路与西里街交口东北角)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2328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000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