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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间及额度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24-07-09 10:29:48 来源: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2024年4月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2024年4月1日以后(含)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房产持有期间的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每人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


关键词:提取,总额,证书,职工,购房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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