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户籍所在地为天津市,并在天津购置房产。是否可以在天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
发布日期:2024-12-18 16:18:20
来源: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可以。提取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提取资料前往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跨省通办”业务,我中心会在收到相关材料后第一时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即时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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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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