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要件?
发布日期:2024-12-20 17:42:03
来源: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要件: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配偶的,还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2.《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
3.缴纳租金的收据。
备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期内已付的租金。
关键词: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