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省直缴存单位人才贷款政策与石家庄同城同策,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省直缴存单位人才与石家庄同城同策”?
凡是符合石家庄市委组织部认定的人才绿卡A卡、B卡条件的省直缴存职工,可按照《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享受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对于生育有2个子女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生育有3个子女的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40万元。
二、哪些人群可享受“人才绿卡”贷款条件?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2024年5月发布的《人才绿卡政策》,在有效期内满足认定条件且为省直缴存职工的,可享受相关贷款额度。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哪些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贷款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设立省直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
(三)家庭实有房产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符合相关规定;
(四)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五)所购住房为合法住房并能够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
(六)已付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现场打印);
(二)《承诺授权书》1份(现场打印);
(三)本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四)本人提供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五)本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
(六)符合贷款还款要求的银行借记卡;
(七)购房合同。
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签订商品房电子合同的,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购买存量房的,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八)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购买存量房的,需提供原房主身份证、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的借记卡及《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各1份。《不动产权证书》如不能明确显示“房屋竣工时间”或“建成年份”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温馨提示:为提高“人才绿卡同城同策”办理效率,建议广大缴存职工提前了解石家庄市人才绿卡认定条件并准备好申请材料,前往省直住房资金中心服务大厅或省直住房公积金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咨询的群众可拨打12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