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PC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积金贷款业务
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13 10:47:32 来源: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一、贷款对象

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1.对于申请人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公积金开户、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信息合并计算;2.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将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至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合并计算。)

(三)家庭实有房产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符合相关规定;

(四)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五)所购房屋为合法住宅并能够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

(六)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存在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以骗提住房公积金或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自整改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有逾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五)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六)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个人信用报告》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二)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24个月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存在连续3期或累计6期及以上逾期记录的(不含卡费、年费、信息服务费、挂失费及200元以内非住房类贷款逾期);

(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明显存在失信行为的,可视情况减少贷款额度或不予贷款。

三、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

购买存量房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房龄超过30年(含)不予贷款。

四、首付款比例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

五、还贷能力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申请人(含

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的50%。    

六、贷款额度

(一)家庭购买石家庄市内四区及高新区自住住房,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购买其他县(市、区)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二)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三)支持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役军人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为正常缴存公积金,纳入贷款额度计算;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将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至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服役期间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四)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 卡 、B 卡或者符合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对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 卡 、B 卡认定条件的省直缴存职工,同时满足申请人家庭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无购房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五)家庭购买石家庄市内四区及高新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六)对于生育有2个子女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有3个子女的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0万元。其中二孩家庭是指夫妻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三孩家庭是指夫妻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离异、 再婚家庭子女个数计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收养的子女计入家庭子女个数;其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家庭参照执行。

(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贷记卡有6个月平均使用额度、循环贷款总额、非循环贷款余额、大额专项分期及担保等其他负债的,贷款额度按照还贷能力计算得出的贷款额度减去上述负债总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具体贷款额度结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贷能力、负债情况、贷款期限及所购房屋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七、贷款材料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三)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四)申请人贷款受理银行Ⅰ类借记卡;

异地缴存职工同时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持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石家庄市人才绿卡;满足石家庄市委组织部认定的人才绿卡A卡、B卡条件的省直缴存职工,提供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相关证明;

现役军人需同时提供现役相关证件或证明及收入证明材料;

生育二孩或三孩的需同时提供子女户口本及出生医学证明;离异再婚家庭同时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材料等可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依法收养子女的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或收养登记证等可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购买商品房的需同时提供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凭证;

购买存量房的需同时提供石家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凭证、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售房人身份证件、售房人贷款受理银行Ⅰ类借记卡。(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中不能明确显示“房屋竣工时间”或“建成年份”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确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八、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5月7日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关键词:贷款,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提供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号(裕华西路与西里街交口东北角)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2328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000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