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积金贷款业务
提前还款业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9-07-15 16:30:00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一、办理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

  2.还款银行卡。

  二、办理要求

  1.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或提前全部结清未到期贷款;

  2.借款人需在正常工作日办理(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且一个月可申请一次;

  3.提前部分还款金额应大于1万元,且是万元的整数倍(还款账户内必须预先足额存入所申请的还款金额及利息,确保资金实时扣款);

  4.新发放的贷款,在完成一次正常按月批扣贷款本息之后,可正常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5.若存在逾期贷款本息,则应优先予以归还,之后才可申请提前还款业务;

  6.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时,可以选择减少月还款额或缩短还款期限,不能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

关键词
责任编辑:王佩瑜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号(裕华西路与西里街交口东北角)
冀ICP备08003819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2328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000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