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9 14:15:00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省直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为了顺利完成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7月3日—10日,停止办理一切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封存、转移、网上业务及公积金缴存证明、接收证明的开具,7月11日所有业务恢复正常。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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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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