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核减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29 14:50:00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按照我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要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28)和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放管服”组《关于印发<全省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放管服”组〔2017〕9号)文件精神,我局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许可类事项—“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审批”,已从2017年2月省政府发布的《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中核销,编入《河北省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列入公共服务事项类。据此,我局行政权力清单中该行政权力事项自行废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无行政权力事项。
特此公告。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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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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