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手机APP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物业费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0 15:31:00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省直各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职工提供“足不出户”的办事体验,我中心将开通住房公积金手机APP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持有有效省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
二、提取方式:通过省直公积金手机APP自助办理(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0日
附件2、手机APP下载安装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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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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