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8 16:56:00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省直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顺利完成本年度结息工作,同时,为落实双贯标整改要求,实现个人贷款业务自主核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7月1日—5日,省直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封存、转移、缴存证明开具等业务,开展年度结息及相关数据结转工作,并与贷款合作银行进行贷款数据交接和核对。
结息期间,网上业务系统、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服务渠道,同时停止业务受理。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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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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