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增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地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2 17:09:00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经上级批准,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6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13、D14窗口。
二、6项公共服务事项
1、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2、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补缴;
3、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内转和异地转移接续);
4、省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
5、省直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审核;
6、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审核。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月1日至5月31日):
8:30-12:00、13:30-17:30
周一至周五(6月1日至8月31日):
8:30-12:00、14:30-17:30
请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就近办理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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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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