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出现防控漏洞和疫情反弹,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出如下倡议:
一、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坚持不懈打好持久战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疫情,坚持底线思维,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应对当前疫情复杂形势、防止反弹输入风险的紧迫任务,是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安全稳定、正常开展的现实需要。省直中心将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和工作准备,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落实,抓实抓细抓好各项防控工作,保持防控思想不放松、防控标准不降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
二、倡导优先通过网上渠道办理公积金业务
在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请省直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尽量选择省直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业务系统、个人网厅业务系统、省直公积金手机APP等渠道办理业务(详见附件1《网上渠道办理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说明》),尽量避免到省直住房公积金各业务网点现场办理业务。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致电12329人工热线进行咨询。
三、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请自觉配合,做好防护
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是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省直住房公积金各业务网点现场办理业务的,请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筛查等防护工作,如实留存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全程佩戴口罩,与其他办事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同时,建议您提前通过12329服务热线或省直住房公积金网站了解所办业务需要携带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带全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合理规划,即办即走,尽量减少现场办理时间。
四、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在疫情防控期间,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将采取定时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健康码(附件2)筛查、戴口罩、手套等防控工作,做好环境及设施消毒工作,但为了有效避免交叉感染,请您遵守以下防控措施:
(一)体温高于37.3℃、咳嗽、不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各业务网点。
(二)健康码筛查显示非绿码的,一律不得进入各业务网点。
(三)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尚处于观察期的,请自觉按规定时间隔离后再到各业务网点办理业务。
(四)如业务大厅办事人员过多,为防止出现人员拥挤和聚集,我们可能采取限制人员数量的措施,请您理解和支持。
省直中心将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和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持续优化网上业务渠道办理流程,增加网上可办业务种类,为省直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网上服务体验。
2.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码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