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2 10:46:00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省直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为顺利完成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6月28日—6月30日,省直中心各业务网点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等业务。
二、2021年6月28日—6月30日,暂停省直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省直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服务,同时暂停“冀时办”APP省直公积金相关服务。
三、2021年7月1日,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请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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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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