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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9-07-09 16:19:00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冀直住房资管[2009]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提出本实施办法。

  一、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确定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目标之一。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是深入推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创新,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心”管理着省直和驻石中直1,400多个单位、十几万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数额巨大,直接涉及干部职工个人切身利益。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过程进行监控,开展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防范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有利于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有利于切实维护干部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完整,实现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

  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四项重点工作之一。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直接涉及到干部职工个人切身利益和资金安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过程进行监控,开展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要求,以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监控为手段,着力构建覆盖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逐步形成运行监控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提高工作效能,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利益。

  要紧密结合当前实际,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特点,切实找准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风险点,强化监控措施,切实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化的监控。探索经验,创新思路,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管理制度,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三、基本原则

  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注重预防原则,遵循和把握行政权力运行规律,着眼于关口前移,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公开透明原则,把公开透明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务求实效原则,把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与做好反腐倡廉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四、目标任务

  建立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为全面加强和建设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特色的惩防体系奠定良好基础。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是指科学分析、识别、评估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在行政权力运行之前,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防范措施的机制。全面查找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科学地识别和评估。动态采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廉政风险信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强化监管措施,提高廉政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从2009年4月上旬启动,到2009年5月下旬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和进行动员(2009年4月10日至4月15日)

  召开“中心”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进行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决存在问题,研究落实措施,并请省纪检预防办和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指导,全面部署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促进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报局党组备案。4月28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学习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引导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到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中来。同时,要广泛进行宣传,利用网站和显示屏幕等形式,开设专栏,努力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廉政风险点(2009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要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涉及干部职工利益和资金安全所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纳入廉政风险点查找范围。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实际工作过程和业务流程、操作程序,“中心”每个业务科室和每个干部职工,采取自查、互查、联查的方式,从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操作程序风险等四方面入手,逐项查找和分析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做到不漏项、不漏岗、不漏人。对查找的风险点,由领导小组逐项梳理甄别、审核确定。同时,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分别征求省财政、审计、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和部分省直、驻石中直单位及干部职工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第三阶段:分析确定廉政风险等级(2009年4月26日至5月5日) 

  对每个风险点的表现形式、发生几率、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汲取发生过典型案件的教训,制定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按照风险大小,进行风险排序,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对潜在廉政风险大,发生问题危害重的,划为A级风险点;对潜在廉政风险较大,发生问题危害较重的,划为B级风险点;对潜在廉政风险较小,发生问题危害较轻的,划为C级风险点。按确定的风险点及等级,制定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风险等级目录要报局党组审定,报局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第四阶段:提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2009年5月6日至5月15日) 

  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函询质询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廉政风险等级高的行政权力进行预警,提高“中心”和干部职工的自律和防范意识。根据行政权力不同等级风险,分别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要重点防范等级高的廉政风险,对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有效制衡机制;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工作过程、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实现有效分解和控制;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 

  第五阶段: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监控(2009年5月16日至5月25日) 

  针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科室是廉政风险预防工作的主体。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按照科室和岗位职责权限、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明确风险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对A级廉政风险,由主要领导直接管理。对B级廉政风险,以科室为主预防风险。对C级廉政风险,以岗位责任人为主预防风险。要围绕着廉政风险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全面地、完整地、系统地监控管理体系。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深入、及时、有序地进行,成立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和落实。组长由党支部书记、主任吴恩保同志担任,为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张玉英、尹增勤、支秋江、任凤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尹增勤担任。

  二○○九年四月九日

关键词
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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