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5年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财政预算公开管理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为46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4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25.3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1.15万元;项目支出155.96万元。
第二部分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部门职责
根据《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省直住房公积金;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3、负责省直公有住房出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审核工作;
4、承办其他住房资金事宜。
第三部分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支出内容 资 金 来 源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计 6.50 6.50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5.00 5.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0 5.00
三、公务接待费 1.50 1.50
“三公”经费小计 6.50 6.50
说明: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预算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5年度“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2015年“中心”公务接待费用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2015年度“中心”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0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