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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决算
发布日期:2015-08-25 11:12:00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2014)
 
 
目录
 
第一部分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省直住房公积金;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3、负责省直公有住房出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审核工作;
4、承办其他住房资金事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457.4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0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1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3
六、其他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392.2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49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0
23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457.40 本年支出合计 52 392.2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3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8.7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73.82
27     55
合计 28 466.10 合计 56 466.10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457.40 457.4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457.40 457.40
21207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457.40 457.40
2120701 管理费用支出 457.40 457.4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92.28 254.35 137.93
212 城乡社区支出 392.28 254.35 137.93
21207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392.28 254.35 137.93
2120701 管理费用支出 392.28 254.35 137.9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457.40 二、外交支出 31
3   三、国防支出 32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5   五、教育支出 34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392.28   392.2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1
23     52
本年收入合计 24 457.40 本年支出合计 53 392.2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73.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5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8.70   56
28     57
合计 29 466.10 合计 58 466.1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预算安排收入457.40万元,2014年总支出39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3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96.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7.51万元,项目支出137.93万元。
二、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3年和2014年部门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见下表:
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年预算数 2013年预算数 比上年增减 增减%
收入 457.4 948.67 -491.27 -51.79
支出 392.28 939.97 -547.69 -58.27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是2013年预算安排的专项项目支出已经完成,2014预算年没有安排专项项目,其余的基本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没有明显增减变化。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4年预算收入为457.40万元,支出392.28万元,决算数收入为457.40万元,支出392.28万元。因此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类别 总支出 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
2014年 392.28万元 196.84万元 57.51万元 137.93万元
2013年 939.97万元 121.76万元 75.15万元 743.06万元
 
 
 
单位: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是2013年预算安排的专项项目支出已经完成,2014预算年没有安排专项项目,其余的基本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没有明显增减变化。
 
 
 
 
三、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2014年 2013年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2.17 11 9.88
公务接待费 3 0 5 0.44
 
 
 
说明:1、本表“三公”经费包括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预算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没有变化,2014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44万元。
3、2014年度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4台,没有进行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2.17万元,较上年减少7.7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性基金:是财政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包括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关键词
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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