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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7 13:49:00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作风整顿,严肃工作纪律,树立全局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准则,推进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学习制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强化管理保障服务本领,重点解决“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问题。

  二、严格工作制度。各处室、各单位要进一步立足本单位职能定位,细化目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有玩电脑游戏、炒股、观看电影视频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行为。

  三、严格考核制度。按照我局相关考核办法,做好月度、季度、半年、全年考核工作,切实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严格督察督办制度。对于承办的有明确完成时限的工作,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没有明确完成时限的,要定期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工作中推诿扯皮,精神懈怠耽误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直接进行黄牌警告。

  五、严格作息制度。各处室、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加强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考勤,干部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六、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期间外出办事,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领导请销假;申请年休假或申请病事假,按照我局有关规定审核报批。

  七、严格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严禁脱岗、漏岗。

  八、严格禁酒制度。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负全责。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通报、曝光,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并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作风整顿和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关键词
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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