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创四建”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三类业务在资料齐备情况下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部分业务实现“跑零次”。具体业务清单如下:
业务分类 | 序号 | 业务名称 | 业务办理对象 | 最多 跑一次 | 跑零次 |
归 集 | 1 |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 | 单位 | 是 | |
2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 单位 | 是 | 是 | |
3 |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 | 单位 | 是 | 是 | |
4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 | 单位 | 是 | 是 | |
5 |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 单位 | 是 | ||
6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核定 | 单位 | 是 | 是 | |
7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 单位 | 是 | 是 | |
8 | 住房公积金汇缴 | 单位 | 是 | 是 | |
9 | 住房公积金补缴 | 单位 | 是 | 是 | |
10 | 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 | 单位 | 是 | ||
11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省直单位内部转移) | 单位 | 是 | 是 | |
12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异地转移接续)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是 | |
13 | 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 | 单位 | 是 | ||
14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 | 单位 | 是 | ||
15 | 开具职工缴存证明 | 个人 | 是 | ||
16 | 开具单位缴存证明 | 单位 | 是 | ||
17 | 单位账户年度结息对账单打印 | 单位 | 是 | 是 | |
提取 | 18 |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是 |
19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是 | |
20 | 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
21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是 | |
22 |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
23 | 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
24 | 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是 | |
25 | 死亡或已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
26 |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
27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
28 | 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
29 |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
30 |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未继续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个人 或单位 | 是 | 是 | |
贷款 | 31 | 楼盘准入 | 开发商 | 是 | |
32 | 商品房贷款 | 个人 | 是 | ||
33 | 二手房贷款 | 个人 | 是 | ||
34 | 提前还款 | 个人 | 是 | ||
35 | 出具贷款结清证明 | 个人 | 是 | 是 | |
36 | 出具还款流水 | 个人 | 是 | 是 | |
37 | 冲还贷签约 | 个人 | 是 | ||
38 | 还款卡号变更 | 个人 | 是 | ||
39 | 贷款信息变更 | 个人 | 是 |
注:1.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跑零次”,需能通过住建、民政部门网上信息校验;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跑零次”,需能通过住建部门网上信息校验;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跑零次”,限偿还职工本人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4.二手房贷款业务,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但受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抵押和解押工作流程的要求,借款申请人需另行到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房产抵押或解押手续。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