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1 12:00:55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的顺利开展,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3年6月28日-7月2日,各业务网点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贷款等业务。
二、2023年6月28日-7月2日,暂停网上业务大厅、“省直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服务,同时“冀时办”APP省直公积金服务暂停。
三、2023年7月3日,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请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便,敬请谅解。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2023年6月20日
关键词:公积金,住房,业务,暂停,办理
责任编辑:孔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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