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程序
手机APP
微信公众号
PC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内要闻
贵阳8月1日起实施系列公积金阶段性政策 支持首次公积金贷款“既提又贷”
发布日期:2023-08-02 08:50:58 来源:贵阳日报

8月1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实行一系列公积金阶段性政策,其中,支持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既提又贷”。

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既提又贷”即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下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超过1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次实行的阶段性政策还包括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20%,利率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缩短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缴存职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由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12个月调整为6个月。

取消异地贷款的户籍地限制。省内其他市(州)和省外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地限制。

关键词:公积金,住房,贷款,缴存,职工
责任编辑:孔思远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号(裕华西路与西里街交口东北角)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2328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000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