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发布日期:2023-09-14 14:01:03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积极落实住建部工作部署,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亮码可办”是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3项纸质证明。缴存职工手机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提供给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核验后,即可在公积金受理中心办理业务。
“亮码可办”有效解决了缴存职工异地办事“往返跑”“两地跑”难题,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亮码可办”操作说明
(1)缴存职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选择“ 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按钮申请电子码。
(2)提交后显示电子码,电子码申请当天 24 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3)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出示电子码。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电子,办理,缴存
责任编辑: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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