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共出台了4项重大利好政策,为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提供服务,各项利好政策密集出现在7月以后。
“利好”始于7月6日,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称,2023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由2022年的执行标准27865元上调至29669元。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一类区190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二类区175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
8月5日,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拟定的《昆明市灵活就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拟面向昆明行政区域内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开展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住房公积金支持。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满12个月的,最长贷款期为30年;每笔缴存资金每满12个月,给予一次0.75%的缴存补贴。灵活就业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不享受缴存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继续按规定享受缴存补贴。灵活就业缴存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无条件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8月17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为有效支持缴存职工家庭的刚性住房需求,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按目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职工家庭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80万元)计算,二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职工家庭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96万元。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职工家庭6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104万元。该政策自2023年8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9月28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告》(以下简称《提取公告》)发布,自10月1日起,将调整“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金额,新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方式,同时新增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的支持力度。
《提取公告》有三项调整:“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金额。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昆公积金〔2022〕54号)中“市场租房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每月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1500元”调整为“市场租房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1700元”;新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方式符合“市场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现有“按年提取”“按季度提取”方式的基础上,新增“按月提取”方式。符合“租赁公租房、廉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现有“按半年提取”“按季度提取”方式的基础上,新增“按月提取”方式;新增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支持政策。以“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1900元;以“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三孩缴存职工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