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最高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
发布日期:2023-12-25 08:55:15
来源:海南日报
12月22日,海南日报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从提取额度、提取方式、简化材料、风险防范四个方面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流程,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提振新市民、青年人安居就业的信心。
租房提取额度方面,缴存人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海口市、三亚市最高提取限额由原来统一的每人900元/月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其他市县提高至每人1200元/月,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以家庭为单位在最高提取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月,更好地兼顾不同类型缴存职工租房提取资金需求。
提取办理方式方面,缴存职工申请提取资金由原来的转付房东改为转职工本人账户,减少资金中间往来环节,提取资金到账更安全省心,缴存职工办事更方便快捷。
提取业务办理流程无须提供纸质材料。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通过联网共享获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缴存职工无须提供租赁住房纸质材料。如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无法提供住房合法权属或租赁备案证明的也可以申请“零材料”承诺办理,解决以往大多数租房的缴存职工因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无法申请提取的矛盾问题。
为防范“零材料”承诺办理后可能出现骗提套取风险,省住房和公积金管理局从大数据联网核查、系统风险预警、外业现场核查及失信行为惩戒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和事后监管,对租房骗提行为起到了有效遏制作用,更好地保障了资金安全和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全省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2.9万人,提取金额1.49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2.4万人、9822.07万元,分别增长474%、193.6%。
关键词:提取,住房,租房,职工,办理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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