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提高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最高可贷65万元
发布日期:2024-03-13 13:57:59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3月11日,四川省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到期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自2024年3月12日起执行。通知提出,自贡市将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政策,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不认定为住房套数。
(图源: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同时,自贡市还将提高普通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普通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5万元。其中,双缴存职工65万元,单缴存职工50万元。
此外,文件要求,调整再交易房贷款政策。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再交易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其中:双缴存职工50万元,单缴存职工40万元。调整房龄规定,再交易房房龄15年及以上不予贷款延长到25年以上不予贷款。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再交易房房龄在15年(含)以内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30%;再交易房房龄在15年(不含)至25年(含)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再交易房最长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
继续执行降低普通商品房贷款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延长贷款期限政策。普通商品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5年。
政策执行中,普通商品房贷款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再交易房贷款和“商转公”贷款认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收件时间为准。
关键词:贷款,交易,政策,认定,调整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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