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程序
手机APP
微信公众号
PC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内要闻
厦门旧楼加装电梯 父母可用子女公积金
发布日期:2024-03-27 09:08:12 来源:福建日报

厦门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父母可用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昨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新政进一步支持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改造。该政策自2024年3月25日起执行。

新政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支持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改造,缴存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不过,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或电梯更新改造的个人出资额。

业内人士指出,该优化政策将有助于子女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帮助父母减轻加装电梯改造的自筹资金压力,提升改造效率,切实改善群众生活居住环境。


关键词:改造,住房,电梯,公积金,加装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号(裕华西路与西里街交口东北角)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2328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000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