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上调缴存上限!最高每月可缴8468元
发布日期:2024-08-01 08:58:36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7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据悉,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上调至35283元,比2023年度增加了1392元。
根据《通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如单位按照12%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每月可缴纳8468元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缴4234元。如果单位选择的是最低的缴存比例5%,那么月缴存额上限则为3528元,单位和个人各缴1764元。
记者了解到,2023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891元,2024年度比去年上限增加了1392元;按照12%的缴存比例,2023年度最高每月可缴纳8134元公积金,2024年度比去年增加了334元。
此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公布了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下限,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根据《通知》,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94元执行。
据悉,住房公积金年度的计算节点是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因此住房公积金包括缴存上限、缴存下限等基数调整,也从每年的7月1日开始。
如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有此类情况的单位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平台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至4%,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同意后,缴存比例有效期将截至该住房公积金年度的最后一个月。例如,该单位2024年8月提出申请,有效期为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如2025年1月申请,有效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
关键词: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年度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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