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再购置第二套并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支付的首付款比例为多少?
发布日期:2024-12-18 16:17:24
来源: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自2024年11月1日起,降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与首套房一致,均为20%。
关键词:首付款,比例,贷款,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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