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
发布日期:2024-12-20 17:39:06
来源: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一)申请人登录微信小程序“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点击“网上办事-直付购房首付款”申请出具《提取首付款申请确认书》和《商品房购房确认书》,下载保存并打印;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服务大厅、省政务服务大厅申请。申请成功的,中心将锁定申请账户内资金。
(二)申请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提取首付款申请确认书》、《商品房购房确认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填写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房购房确认书》并签章,《商品房购房确认书》中申请提取金额视同已交首付款,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三)申请人本人购房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签章的《商品房购房确认书》至中心服务大厅、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提取业务;申请人为购房人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经中心审核通过后,中心按《商品房购房确认书》中约定金额转账至所购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开发企业账户(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直接划转至所购房屋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出具提取通知书,申请人将提取通知书及时交房地产开发企业。
关键词:购房,申请人,商品房,提取,确认书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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