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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多项服务齐发“力”,民生幸福“加速跑”
发布日期:2025-02-20 11:55:15 来源: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2024年,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惠民政策,通过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放宽提取限制等举措,持续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效,绘就服务为民“新图景”。

一、一片丹心永向阳,强化党建内驱力

筑牢信仰根基,让党建引领“铸魂”。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

净化政治生态,为党建工作“赋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工作,深入查摆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意识、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责任担当,促党建成效“落地”。组织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专项活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讨论,部署整改方向,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在肩上,将干事创业落到实处,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好。

二、宜趁东风扬帆起,政策为民更有力

提取条件再放宽。租房提取由每季度提取调整为每月提取;购房提取由每套房只能提取一次调整为每年可提取一次;放宽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认定材料、扩大加装电梯提取人员范围并提高提取频次及金额。

购房政策再进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先的30%降低为20%,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相同。

贷款群体再扩大。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石家庄市自住住房的,取消户籍地限制。

认定标准再优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石家庄市购入的第二套住房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10万元,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20万元,更好满足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

“商转公”业务更惠民。自2024年4月28日起,省直缴存职工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商转公”业务减少贷款职工房贷利息支出约2250万元,切实降低职工长期还款压力。

三、飞入寻常百姓家,提升宣传影响力

精准受众定位。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直公积金业务培训;前往石家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开展“面对面、零距离”宣讲;在石家庄市多地设立宣传展台,开展接地气的政策宣传活动,有效打通公积金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创新宣传形式。开设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抖音官方账号,与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各类媒体合力构建起具有省直住房资金中心特色的新媒体融合传播矩阵,以高质量的网络内容建设传播公积金“好声音”。

四、闻道术业有专攻,科文共进强实力

学做结合持之以恒。定期开展12345热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驻场指导,提升接线人员的政策知识水平,确保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精准解答;更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确保热线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与有效性;开展2024年度上、下半年理论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提升公积金服务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服务效能,让缴存职工享受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服务。

数智赋能驰而不息。建设智能安全运营平台,通过对单位范围内网络信息总览检测和态势数据综合分析,让网络安全“可见、可查、可控”,以安全可监控、威胁可感知、事件可控制的主动安全防御体系,实现机房基础环境、视频监控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监测管理一体化、可视化和智能化;改进异地灾备方式,数据由定时备份改为实时备份,有效防范突发事件,提高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全力保障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数据安全和合法权益;完成征信信息共享工作,将贷款数据正式接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征信查询的“一站式”服务。

规范管理蹄疾步稳。全面规范核心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等五大业务系统功能,印发《信息系统岗位权限标准化设置规范》,严防权限滥用或敏感信息的泄露,减少因权限冗余导致的违规风险;印发《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管理办法》等银行考核制度,以考评激励各受托银行在公积金归集扩面、逾期贷款催收、政策宣传等方面积极作为,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2025年,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缴存职工“住有所居”提供有力支撑。努力打造便民公积金、建设智慧公积金、筑牢安全公积金、塑造品牌公积金,用实际行动托起缴存职工“安居梦”,推动民生幸福“加速跑”。

关键词:公积金,住房,业务,政策,职工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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