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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优化离职公积金提取条件:非本省户籍停缴满6个月可申领
发布日期:2025-03-25 15:13:36 来源:新京报


3月24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的通知》(简称“《通知》”)。

上述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为非海南省户籍,在海南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海南省户籍,在海南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此外,《通知》规定,离职提取业务实行承诺制,受理审批时能共享到缴存职工户籍信息的,由缴存职工签署承诺书,按“零材料”申请办理;未能共享到户籍信息的,由缴存职工签署承诺书并提交《户口簿》申请办理。


关键词: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住房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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