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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异地住房公积金组合贷 可办理委托按月提取
发布日期:2025-07-23 15:02:43 来源:湖南日报

7月22日,记者从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现已开通长株潭异地组合贷款委托按月提取业务,并已正式施行。

据了解,职工在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职工家庭在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可以办理委托按月提取,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贷款部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还贷提取。

“委托按月提取”,是指职工在偿还贷款期间,可授权长沙公积金中心,根据省直分中心、株洲中心或湘潭中心提供的贷款还款记录,按月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至本人银行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29日,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开放委托按月提取偿还省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在已开通株洲、湘潭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提取的基础上,明确支持办理省直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委托按月提取。如今,这项便民政策已延伸覆盖至长株潭异地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进一步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大便利。


关键词: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委托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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