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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清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7 09:14:52 来源: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缴存职工账户封存2年以上,未发生缴存、提取等资金往来业务,无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或限制,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或异地转移接续条件但长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清理时间

集中清理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办理方式

缴存职工登陆“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查询个人账户状态及余额,如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符合转移或销户提取条件,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转移业务

1.内部转移:在本中心辖内同时存在正常账户与睡眠账户的,由缴存职工现任单位(或入职时间较晚的工作单位)办理账户合并业务。

2.异地转移接续:在本中心存在睡眠账户,在其他中心正常缴存的,职工可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发起申请,办理异地转移业务。

(二)提取业务

职工符合正常退休、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状态满半年未继续缴存、因参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提取条件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办理提取业务。

符合其他销户提取条件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服务网点地址及业务办理所需资料详见中心官方网站(https://szgjj.hebei.gov.cn/)。

四、注意事项

各缴存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工作:

1.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基本信息管理”菜单,对本单位长期封存的睡眠账户职工进行逐一清查;

2.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如有错漏请及时更正;

3.积极通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相关业务。

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办理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可拨打0311-12345或0311-12329热线咨询。

特此公告!

        


关键词:职工,账户,办理,单位,业务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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