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待报废资产回收处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我单位待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拟处置资产198件,残余价值评估价为5286.00元。
三、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邀请发出后至报名截止时间内,要求截图显示时间)。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4 日起至2025年10月16 日17:00止,响应方在公告时间内电话报名,报名电话:87907609。
2.现场踏勘
我中心将于2025年10月20日上午9:00组织现场查看实物,参与报名的竞价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证明到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9号省直住房资金中心服务大厅集合,统一安排查看待报废资产实物,逾期不受理。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1日17:00止,逾期不受理。
报送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9号
联系人:李冠亚联系电话:87907609
五、竞价人资产回收要求
1.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且必须遵守国家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环境危害由竞价人承担全部责任。
2.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负责维修或赔偿。
3.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六、报价需知
1.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本报价表为各竞价人最终报价单,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要求的联系地址。
3.报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公章。
4.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大小写金额须一致。
5.如竞价人进行报价,则视为同意本项目相关约定。
6.当竞价人少于三家时,该项目询价终止。
七、资料提交要求
参与报价的竞价人提交报价文件包括:
1.报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4.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竞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递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资料,为无效文件。
八、提交方式
竞价文件须签章齐全后用不透明信封密封递交,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处贴封条加盖公章。
九、评标方法
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取得本项目交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