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与差额补(退)缴业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12-01 09:14:27
来源: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一、办理情形
缴存单位因职工工资调整、工资计算错误等原因,需对当年7月申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更正,且补缴自更正月份以来差额部分的,依本指南办理。
二、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中心网站下载)
2.《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变更登记表》;
(注: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移动存储设备(U盘)到服务大厅拷取)
3.《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补缴明细》;
(注: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移动存储设备(U盘)到服务大厅拷取)
4.情况说明;
(须写明基数调整的具体原因、涉及职工人数、补(退)缴时段、应补缴差额与应退缴金额,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以及电子版《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变更登记表》与《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补缴明细》,到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号(裕华西路与西里街交口东北角)
关键词:公积金,住房,补缴,职工,办理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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