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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怎么办理提取?
发布日期:2026-01-05 11:27:19 来源: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自2025年12月15日起,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当年未提取的金额,可结转累计提取。

职工可登录“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点击智能客服“冀小金”或“网上办事”栏目自助办理。


关键词: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冀小金
责任编辑:河北省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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