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现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对业务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2.合同审查与管理:协助起草、修改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对重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重大决策论证: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谈判等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意见。
4.代理法律事务: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另行协商签订委托协议并支付代理费用。
5.协助处理纠纷:协助处理涉及信访、突发性事件及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事项,提供法律支持。
6.其他法律事务: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固定办公场所,能够满足提供法律服务的需求。
4.供应商必须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律师团队,指派的服务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持有律师执业证,能够及时响应服务要求,并具有连续三年以上执业经验,具有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经验者优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材料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指派的服务团队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简历及业绩证明;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截图);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报价需知
1.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报价材料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
3.报价单不得有涂改,大小写金额须一致。
4.报价文件须签章齐全后用不透明信封密封递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全称,一律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不接收散材料。
5.当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时,本项目询价终止。
6.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视为无效文件。
(三)报送时间、地点
1.报送时间:2026年4月27日17:30前
2.报送地点:石家庄桥西区裕华西路69号
3.联系人:李冠亚
4.联系电话:0311-87907609
六、确定成交商方法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23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