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省直缴存单位人才贷款政策与石家庄同城同策,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省直缴存单位人才与石家庄同城同策”?
凡是符合石家庄市委组织部认定的人才绿卡A卡、B卡条件的省直缴存职工,可按照规定享受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对于生育有2个子女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生育有3个子女的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40万元。
二、哪些人群可享受“人才绿卡”贷款条件?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2024年5月发布的《人才绿卡政策》,在有效期内满足认定条件且为省直缴存职工的,可享受相关贷款额度。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哪些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
(三)家庭实有房产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符合相关规定;
(四)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五)所购房屋为合法住宅并能够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
(六)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审批书1份(现场打印);
(二)《承诺授权书》1份(现场打印);
(三)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四)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五)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六)申请人贷款受托银行I类借记卡;
(七)本人提供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相关证明;
异地缴存职工同时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现役军人需同时提供现役相关证件或证明及收入证明材料;
生育二孩或三孩的需同时提供子女户口本及出生医学证明;离异再婚家庭同时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材料等可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依法收养子女的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或收养登记证等可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购买商品房的需同时提供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凭证;
购买存量房的需同时提供石家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凭证、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售房人身份证件、售房人贷款受托银行Ⅰ类借记卡。(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中不能明确显示“房屋竣工时间”或“建成年份”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确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温馨提示:为提高“人才绿卡同城同策”办理效率,建议广大缴存职工提前了解石家庄市人才绿卡认定条件并准备好申请材料,前往省直住房资金中心服务大厅或省直住房公积金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咨询的群众可拨打12345咨询。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2328号
